NPPCN首页 | 公益互联 | 公益社区 | 帮助 | 搜索 | 用户名: 密码: | 注册
 
查看文章
 
[原创]公益 行业价值链分工
2007-09-27 18:33

8月23日
公益 行业价值链分工
凌晨一点,看资料看得头疼眼花。忽然接到周小猫同学从深圳打来一个电话,表达以下观点:
其一,你的博写得真好看呀,特别是《北京北京,夏日的花朵》。
其二,最近我上镜的频率有点低呀。
其三,《One Night in Beijing》真好听呀。尤其配合你的《北京北京,夏日的花朵》。
然后我们俩在电话两端把《One Night in Beijing》、《天黑黑》和莫文蔚的《爱》放声高唱了一遍。
看不出来,周小猫同学何时变成文艺青年了。
*
精神又来了,打算写点什么。虽然明天上午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事情,中午要等人来修有线电视,下午要去一个叫“红丹丹”的公益组织见创办人(偶们会邀请她去成都做Guest Speaker,偶要去做做功课),晚上要去参加客户组织的慈善晚会(让偶也去见识一下上流社会……不过偶打算就穿西装去了,最近比较胖,好像是一直以来就不大瘦,不想去买礼服。又要被Ann姐姐骂了。)
*
先从中国公益行业的价值链说起吧。
在价值链的最前端是“捐款人”。主要是政府、企业、富裕个人(包括企业家、娱乐与体育明星、Super金领等)、公众(就是我们大家)与基金会。
[注1:公益行业说政府是“捐款人”,似乎挺奇怪的。你说财政部出钱资助贫困大学生,或是民政部组织资金救灾援助,算是政府工作还是公益事业呢?
国际上通行也算是公益事业的资金来源,其中的界限未必分明,原因以后再细说好了。]
价值链最终端的是“直接服务提供者”,也叫“实际*作型机构”。在我国,包括约近百家政府背景大型基金会(例如宋庆龄基金会、红十字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及上百万家民间机构,就是所谓草根组织(截止2006年,已注册登记约有三十万家,据NPP估计还有七八十万家未通过任何形式登记)。这些机构通过具体的项目实施,直接向受助对象提供服务,就像我们所熟悉的建造希望小学、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照顾孤寡老人等等。
[注2:在“捐款人”与“直接服务提供者”中,都有“基金会”,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其实这也算是“有中国特色”吧。
基金会本质上是有钱的企业与个人,把一笔钱拿出来成立一项专门基金,用投资的盈利部分来投入公益事业,本金不动。国际上运作良好的基金会,一般很少再向其它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也很少介入直接服务,而是将资金捐赠给受助对象,或“直接提供服务者”。也就是说,一般理解上的基金会有两个特征,其一“不募款”,其二“不实*”,因而被视作是公益行业的“捐款人”。比较典型的就是福特基金会,只管运作已有资金,并研究如何有效地捐赠给需要的机构,自己并不参与直接服务工作,比方说捐赠给偶们林毅夫老师创办了中国经济研究中心。
而我国的基金会,大部分是“公募实*型基金会”,虽然名为基金会,本质上就是自己募款的实*型机构,它们向企业与公众募款,同时自己开展各类直接服务于受助对象的工作。以中国扶贫基金会为例,2006年募款2.1亿元,花了1.9亿元,自己手里是不留什么钱的。
当然国内也有一部分“非公募基金会”,依据法律规定,它们没有向公众募款的权利,一般由企业或个人设立,通过运作自己的资金来工作。但目前以实*为主,较少向草根机构提供资助。例如宝钢教育基金会、招商银行基金会、南都基金会等。]
[注3:公募与非公募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公益机构“公开募集资金”是一项需要得到专门批准的权利,只有极少数的机构(其实就那100家政府背景的)才拥有。其他机构募款本质上是非法的。
但是,不是所有合法注册的公益机构,都会公开自己的账号,并接受捐赠吗?是的。没有“公募权”的机构,可以接受对方主动的“捐款”,而不能自己去“募款”。虽然两者间有时难以区分,也暂时没有明确的法律解释,但是只有具备“公募权”机构,才可以举办大型而明确的“公募”活动;也只有捐赠给“公募机构”的捐款,才可以获得免税(除非少数机构有免税的特批。)
显然“公募权”是项很爽的权利,但几乎为政府背景基金会所垄断,而近几年也不再批新的了。李连杰同学新近成立的“e基金”,短信公募活动搞得很嚣张,但是人家是挂靠在有公募权的中国红十字会下面,所有的钱都通过中国红十字会账号,算是它的一个项目。
插播一句,中国广大直接服务机构的资金来源,说来令人难以置信,据样本量已经很大的不完全统计,60-70%来自于海外基金会!!!不仅因为国内政府、企业与公众的捐款量较低,也因为其中大部分流向了那100家较有规模和信誉的基金会。访谈中,我多次听到这样一句话,“没有福特基金会,就没有今天中国的公益行业”。]
当然,随着行业发展和价值链会不断细化,就会出现特定的分工与定位。例如美国的“United Ways”和香港“公益金”,就是只管募款的“联合劝募机构”。因为中小型公益机构的募款成本很高,就会出现此类组织,专事向公众募款,好像也并不进行运作,而将资金直接分发给所属的会员公益机构,从而提高整体的募集与管理效率。此类机构在大陆并不存在(估计以后也不会有)。
(未完,待续。)


 
网友评论:
每个人民 - 2008-05-15 10:09 - 876058044@qq.com
我们要为四川人民做点贡献,为他们捐款吧!邹城人们出份力吧!我在这里谢谢你们了.
 
SybrimbDubmam - 2008-05-14 08:04 -
Регистрация доменов в зоне RU по 115 рублей за год, подробности на сайте - www.rusureg.ru, icq - 575225
 
何戍中 - 2008-03-29 14:40 - heshuzhong@bjchp.org www.bjchp.org
以前做过一个梦,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一个有点象董事会一样的机构,每个董事出资一定以上数量,形成本金。由理财专家做志愿者用本金投资,增值部分用于中心的工作经费。董事会相对独立,不参与具体事务,在理论上属于理事会之下。董事会又是开放性的。如果不满中心的工作,董事可以撤资(本金部分)退出。这样做在法律上没有障碍,但是认识的能够成为董事的人太少了。几年过去了,梦还仅仅是个梦。 中国本土的希望稳定发展的有完善法律基础的NGO,真正意义上的NGO,可能需要三点在一个链上:自己的基金以保障基本费用,自己的研究以保障项目和方法的有针对性,组织或合作组织项目实施。 看到这篇原创作品,想起了这个梦。盼望有兴趣的人接着讨论。
 
jsfreebird - 2007-12-02 17:23 - http://www.freebird.org.cn/index.php
http://jsfreebird.nppcn.com/ 现实时,我们目前也极大程度上也是吸收海外包括香港地区的资助开展部分活动。另一部分是会员个人贡献。 爱鸟,爱自然。 欢迎支持公益事业
 
chris - 2007-09-28 12:10 -
赞!推首页! qiuqiu加油!
 
<<    1  >>  Pages: ( 1/1 total )
发表评论:
姓 名:
网址或邮箱: (选填)
内 容:
验证码: 请输入下图中的四位验证码,字母不区分大小写。
看不清?
 

     
©Copyright 2007 NPP Corporation